创院十五周年系列访谈 | 创院院长杰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迎风而上


2008年10月22日,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英文简称“STL”)举办创院典礼。在深圳这片改革创新的沃土上,一颗关于法学教育的种子破土而出。那一年,在许多人保留的飞机票、特快列车或者长途巴士票据存根上,无论从哪里出发,终点站都是“深圳”。

走过风风雨雨的十五年创业路,STL仍然是一所还很年轻,正当青春的法学院。见证STL创业之路的,除了一代代的老师、学子,还有国法门前的一棵巨榕。这棵巨榕,因着2011年STL大楼的动土修建被移到现在的位置,据说也因那次的乔迁改变了枯荣的时序。但从戊子到癸卯,从深研院B栋到现在的STL大楼,每年六月,一代又一代学生会在她的树荫下合影留念,向STL道别,然后踏上奔赴七洲四洋的旅程。尔来十五年,亭亭如盖矣。

如今,沿着北大深研院正门往里走,第一眼便会看见这棵巨榕。教授、学生每天漫步穿梭。这段联结国法楼与正门的小路或许有一天也会成为大沙河畔的“法学家小径”。今天,我们开启“创院15周年系列访谈”,邀请你一同走上这小径,再一次踏上STLers的创业路。

作为访谈的开篇,我们的主角是STL的创院院长——杰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从2006年至今,雷蒙已在中国工作、生活了近二十载。在来到中国之前,他曾任密歇根法学院院长、康奈尔大学校长。在离开国法之后,他又担任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美方校长)。2011年,雷蒙被授予中国政府友谊奖。2018年,雷蒙被评选为40位“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最具影响力的外国专家”之一。但在这些光环之外,STL早些年的学生们总会想起——他亲切和蔼的笑容、永远敞开的办公室门、以及穿着沙滩装与学生们在海边一起放声大笑的美好时光。

让我们走近雷蒙院长,听一听这位投身于高等教育多年的“教育先锋”创立STL的初心。

Q:STL的故事开始于海闻老师在2007年3月的纽约之行。当时,他的设想是由北京大学在深圳研究生院设立一所具有实验性质的法学院,以满足跨国公司日益增长的对国际化法律人才的需求。海闻老师希望与您探讨这一设想的可行性。这场关于创建STL的讨论持续了两天,随之而来的是三个月的反复磋商。STL的故事也由此正式拉开帷幕。请问您能分享一下,在那场“创业之论”中,您和海闻老师讨论了哪些议题吗?

我们从2007年3月28日的上午讨论到3月29日的下午。一起用餐的时候,我们也与当时在纽约的一些朋友进行了探讨。

第一天早上,我们主要讨论了STL应该如何融入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框架下:中国目前的法学教育体系是怎样的?中国教育部、北京大学领导层、国际法律界关于设立STL的看法是什么?STL与中国其他法学院应该如何合作?如何与中国以外的世界建立联系?当天下午,我们开始讨论如何在深圳创建一所全新的法学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基础设施如何建设?是否有机会与深圳商学院(编者注:2008年8月,北京大学深圳商学院正式冠名为“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乃至香港地区合作?如何安排学生与教职工在深圳的生活?

第二天上午,我们设想了2010-2011学年这一项目趋于成熟时的图景,重点包括入学人数、课程设计、教职工队伍、学院预算以及与中美公共政策和法律中心(Joint Center for China-U.S. Law & Policy Studies)的关系等。当天下午,我们讨论了学院落地所需的组织工作——为在2008年秋季顺利开始授课,我们需要在2007年、2008年间完成哪些工作?比如,创院院长和创院团队的组建、向国内外相关领域的重要人士寻求建议、举办规划会议、教职工招聘、招生工作等事宜。

我和海闻在2007年3月见面时,海闻希望这所全新的法学院能在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授课。我一开始持反对态度:如果要在2008年开始授课,我们就需要在2007年和2008年开始招生——这意味着我们要为一所当时并不存在的学院招生。但海闻坚持他的主张,说:“我们必须在2008年开学。不能再拖了。STL创院正在势头上,也有足够的支持。但如果我们推迟到2009年秋季再开学,这些优势条件可能都没有了。”海闻说服了我——我们别无选择。应海闻邀请,2007年4月的时候,我去了一趟北京,与北京大学的校领导们沟通、交流。十天后,我又与海闻在深圳校区考察了一天。

2007年雷蒙到访深圳大学城

荣丽亚是早期会议中不可或缺的人。我不会说中文,丽亚作为“中介人”,帮助我和许智宏校长以及海闻沟通,并向我反馈他们的意见。后来,丽亚出任我们学院第一任助理院长,成为STL早期行政团队的一员。

在纽约与海闻见面后,我与普衡(Paul Hastings)的高级合伙人、我们法律顾问委员会的主席Timothy Dickinson长谈一番。随后,Tim和我去了华盛顿特区,与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 肯尼迪(Justice Anthony Kennedy)见面。我们向他描述了先前关于STL的讨论以及海闻的设想。肯尼迪大法官非常看好这个设想,并鼓励我加入这所全新法学院的创设过程中。

Q:您曾经提到过,您考虑了整整三个月,才最终决定加入到STL的创立中来。您当时犹豫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对北京大学比较陌生,还是犹豫是否应该将J.D.教育模式引入中国?

你所说的这些都是当时让我有些犹豫的原因,但是,我仍然相信高等教育界的国际交流和合作至关重要、不可或缺。在从事美国高等教育的职业生涯中,我致力于推动美国的法学教育乃至整个高等教育的跨国化进程。

我也相信J.D.教育模式的优势。我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当院长时,与中国、欧洲和日本的法学院都有过交流。这些经历使我确信,美国法学院所采用的苏格拉底式教学法(Socratic Method)能够刺激同学们积极思考,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problem-solving skills),而这一能力恰恰是顶尖法律人所必备的。

然而,作为一个不会说中文、也从未在中国生活过的美国人,我向许智宏校长表示或许自己并非是STL院长的最佳人选,并且向他推荐了一些中文流利、熟悉中国法、在美国法学院教授中国法的美国人,并建议他邀请其中一位牵头来办这所法学院。但许校长却说:“这些你都不必担心。这所学院需要的是一位像你一样,对法学教育有着独到见解的学术带头人,而不仅仅是一位懂得中国法的法学教授。你不来,我们很难启动这个项目。”他的这番话确实推了我一把。

但我心里始终惴惴不安。因此,我向几位对中美两国和整个法律界非常了解的人寻求建议,他们都劝我把握住这个机会。他们的共识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急需提升跨国法学教育水平,这样优秀的生源不必流向英美,而是可以在本土接受最先进的法学教育。

除了肯尼迪大法官外,还有两个人对我作出最终决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前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当年我去香港拜访他时,向他表明了我的担忧,“这件事风险太大了。我不是中国人,对中国也知之甚少,我可能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可他鼓励我说:“你比自己想象中的更中国化。我们能接受、理解你待人接物的方式。Jeff,你一定要坚持这个想法。”

2008年STL创院典礼,董建华长官、许智宏校长、 肯尼迪大法官会面交谈

另一位则是美国国际集团(AIG)前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Hank Greenberg,他也鼓励我接受这个挑战。“我希望你加入到这所全新法学院的建设中来,这件事意义非凡。”值得一提的是,Hank也是C.V. Starr基金会的主席。STL建院后,我再次找到Hank并告诉他:“我听取了您的建议,现在STL已经成立了,我们需要基金会的经济支持!”STL足够幸运——我们随后得到了Starr基金会慷慨的捐赠。

Q:在翻阅STL筹备期的一些资料时,我发现,相比于最初所设想的这个法学院运行的图景,正式落地时的情况仍做了不少调整。比如2007年的文件中,这所法学院的英文名称还是“SIL”(School of International Law)。再比如,学院最初的设想是提供一个为期四年的项目:前三年提供能够与美国顶尖法学院相媲美的课程,第四年则安排学生前往法律诊所实习、学习中国法的导论课程等。然而,对于第一届学生来说,STL是三年制的项目,在他们后来的学习过程中才逐步调整为四年制。从2007年筹备STL时的设想,到2008年STL落地的这段时期,关于STL各项计划的调整接连不断。不知道您如何看待这些“意外”呢?

2007年的初夏,当我们开始正式筹备创立STL时,很多事情都没定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断地沟通、尝试与调整。在你刚开始创业时,这种不确定性是很正常的,你需要开放思想、适应变化。开始正式实施这些计划以后,你需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分辨哪些想法有可行性,哪些没有,再回过头来调整宏观的构想。你需要摸着石头过河,直到找到可行之道。

就像你提到的那样,早期的资料显示出我们对STL的初步设想经过了多次调整。海闻此前对于法学教育并不了解,因此,在法学教育方面,他对我委以极大的信任。同样,我对于北京大学的了解也非常有限,因此,在这一方面我无条件地信任海闻。如此一来,我和海闻能够一起努力探究:什么样的法学教育既能够为学生和社会带来最大的价值,同时也能够融入北京大学整体的战略框架下。我们想要打造一所前所未有、意义非凡、大有可为的法学院。

海闻与雷蒙签署合作协议

Q:您认为J.D.教育项目最有价值之处是什么?有一种观点认为,J.D.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律师。请问您如何看待这种观点?

J.D.教育的意义远不只是培养律师。J.D.教育旨在培养一种不同的观察世界、理解世界的方式。许多人在接受J.D.教育后并没有从事法律实践。比如,我的儿子在读完J.D.后去麦肯锡咨询公司担任顾问,后来又为其他企业工作。在读完J.D.后,有些人会选择创业,有些人会选择成为企业家,还有一些人可能会成为诗人——但大家都能够充分发挥J.D.教育的优势。

J.D.教育的核心在于训练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人们往往称之为“像法律人那样思考”(thinking like a lawyer)。但是,它不单指向“法律人处理工作的(事务性)思维”(thinking like someone who does lawyer tasks)。“像法律人那样思考”更是指“对不同立场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能够换位思考,发挥道德想象力,洞察、理解不同观点、立场的复杂成因”(engage sympathetically with counter arguments)。这意味着,你珍视世事与人性的复杂、微末与艰难,这意味着,你变得坦然,坦然地与不确定性相处,坦然地接受“人世间没有唯一的正确答案。”这意味着,你相信,总会有另一种视角、另一种路径、另一种理解能够交出“满分答卷”。这意味着你不会断章取义、妄下断语。这种思维方式是接受过J.D.教育训练的法律人的特征,而没有接受这种训练的法律人可能不具备此种能力,因此可能会苦于解决最具挑战性的问题。

J.D.教育能够让人深入了解法律实践中最为困难的部分,但它并不直接教授执业后的重要实务技能,比如客户开发。J.D.教育也并非为了帮你准备需要大量记忆的律师职业资格考试。J.D.教育的核心目的是促进大家在智识上的进步与成长。

我想自己被邀请来一同创建STL的一个主要原因在于,中国传统的法学教育往往侧重于让学生理解关于法律及其功能的各种理论,而非培养对不同立场秉持开放、包容态度的能力,传统法学教育培养出的法学生往往给人这样的刻板印象:他们学习具体的法律规则,以及规则背后单一的、最优的立法理论,以便对法律问题给出确定、正确的答案。

在STL,我们会让学生们意识到,对于一个法律问题,常常存在多个合理的答案。比如,在学习刑法时,学生们会学习关于刑罚目的的不同理论,比如应报理论、特殊预防理论和一般预防理论。学生们会认识到,个案的刑罚适当性主要取决于刑罚的目的。在课堂上,通过苏格拉底方法的训练,学生们也更善于论证每一种可能性,而非急于判断对错。

2008年8月,雷蒙院长与首届学生的Orientation

Q:有一种误解是,J.D.教育能够使学生们掌握许多实用技能,因此可以视为一种职业教育(Vocational Education),您如何回应这种误解呢?

职业教育意味着你正在学习特定职业所需的特定技能。从职业教育中获得的知识只能适用于一个特定的职业。

以学习数学为例,人们不会将学习数学的过程视为职业教育。尽管学习数学可以让你掌握许多技能,比如构造严谨证明的能力或积分函数的能力,但这些技能不是职业技能,因为它们可以帮你在不同的领域取得成功。

如同数学专业一样,J.D.教育并非是职业性的。J.D.项目所培养的智识技能并不局限于特定的职业。对不同立场秉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批判性地分析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这些能力将在法律实践以外的诸多领域对学生产生助益。

Q:所以,您认为将J.D.教育模式引入中国的好处之一,是能够培养学生们批判性地分析问题、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等思辨能力吗?那么,将J.D.模式引入中国是否还有其他意义呢?

没错。除了有机会将J.D.教育模式引入中国外,我也为建立一所致力于跨国法学教育的学院而感到兴奋——这所法学院不局限于单一的法律体系,不同的法系在此融合交汇。

在我读法学院的时候,大多数学生只受到自己本国法律的影响,并不接触其他国家的法律。然而,今天的世界大不相同。毫不夸张地说,如今,很多法律(倘若尚不能说绝大多数法律)跨越了国界,具有一定程度的域外影响力。比如,若欧洲就人工智能或大型语言模型(如ChatGPT)颁布新法,受影响的便不仅是欧洲人,还有居住在中国与美国的人。再比如,你在中国的行为可能会受到欧洲的竞争法或美国的反垄断法的规制。

你在国内的活动可能会影响到居住在海外的人,同样,外国法律也可以规制你的行为。一所培养跨国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应将个体置于互联互通的全球法律框架下进行整体性考察,而不局限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体系。

百年前,一些美国法学院只关注特定州的法律。例如,有些法学院只教他们的学生纽约州的法律,他们的学生会成为纽约州律师协会的成员,并在本州执业,他们不太关心加利福尼亚、密歇根或其他州的法律。

随后,美国又出现了一批所谓的“全国性法学院”(National Law School)。这些顶尖法学院表明:“我们不仅仅关注州内的法律,我们也关心联邦内其他州的法律。”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就是其中之一,这是美国法学教育迈出的一大步。

如今,仅仅教授一个国家的法律是不够的。如果你只关注自己国家的法律,你对世界的理解将是有限的。人类活动跨越国界,法律也跨越国界,最先进的法学教育必须与时俱进。比如,现在诉讼不再是商事纠纷的主要解决途径。国际商事交易普遍选择通过商事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决定的有效性得到世界各国法院的承认。国际仲裁员组成的精英群体超越国界。因此,一所成功的法学院有必要教授学生国际仲裁的相关知识。

我喜欢“世界上第一所跨国法学院诞生于中国”的想法,它以一种激荡有力的方式传递出改革开放的精神。我们将借鉴美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成功实践,把J.D.的教育模式作为我们的项目基础。然而,我们期望STL能够实现新突破。我们致力于打造一种全新的、真正跨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全方位地推进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交流与合作。我想其他国家都还未开设过这样的项目,但这种模式最终会不断涌现。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已经开始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他们开设了一门关于跨国法的必修课程,而我们希望STL远超于此。

2008年10月22日STL创院典礼,从左到右依次为:时任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院长海闻、时任美国驻广州总领事Robert Goldberg、时任深圳市常务副市长李锋、时任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Anthony Kennedy、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司法部原部长邹瑜、时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时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普衡高级合伙人Timothy Dickinson

Q:STL最初的使命是培养一批联通中西方的“桥梁型人才”(Bridge People),他们能够跨越国界,理解西方的思维方式、中方的思维方式,然后将这些思维方式融合为对法律、对社会、对人类进步的一种全新思维方式。成为“桥梁型人才”需要在特定的领域工作吗?提到“桥梁型人才”,我们通常会想到跨国律师,比如从事国际仲裁等工作的专业人士。请问您是如何理解“桥梁型人才”的呢?

这无关职业,而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处事态度。上周五,我去看了一场由著名音乐家和作曲家谭盾编导的歌剧。谭盾便是名副其实的“桥梁型人才”,他的作品牵动着全世界的心:他以音乐的方式唤起情感的共鸣,或悲或喜。他之所以能够成为架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桥梁,并不是因为他的职业,而是因为他的精神和思想。

STL的教育有助于培养同学们从多个角度看问题的能力,超出单一视角的限制——这是使个人成为“桥梁型人才”的要因。

想象一下:我给你看一个漂亮的杯子,杯子的正面画着一条鱼,背面画着海浪。我惊叹道:“看杯子上的波浪,多美啊!”但你可能会关注到完全不同的东西——比如一条鱼,而非波浪。我们都没有错。全面的教育使一个人能够充分考虑到一个问题的多个位面,接受过这样的教育的“桥梁型人才”能够理解、尊重他人看待世界的方式。他们会思考:我们所看到的世界是否存有不同?对方看到的是鱼儿还是浪花,有没有可能看到我想象不到的事物??正是这种开放的态度、渴求与世界建立联系的心态使之成为“桥梁型人才”。

如果一个人在深圳做会计师,也从未出过国,这并不妨碍他/她拥有“桥梁型人才”那样开放的思维方式。如果一个人接受了跨国教育,理解了不同国家如何解决类似问题的方式,他们就可以帮助来自不同国家的人们增进对彼此的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因此,我们并不是期待STL的毕业生们周游世界,每年都居住在不同的国家。我们希望的是,帮他们养成“桥梁型人才”的思维习惯。

2009年STL夏令营合影留念

每项工作都有可能扮演跨国律师的角色——这完全取决于你如何思考。金杜律师事务所是由澳大利亚和中国的律师事务所合并而来,如果你在这里工作,那么你可能被归为“跨国律师”。但也不必然如此,即便你在一家中国内资所工作,只为中国的客户提供服务,如果你有能力帮助客户进行全球化的思考,你也可以成为一名跨国律师。

我们的初心并非是期待STL的毕业生们从事某种特定的工作,这是一种职业教育的思考方式,并不是我们的目标。相反,我们期待STL的毕业生们能够以一种独特的精气神去探索世界,能够向外传递我们独一无二的视角。人们对律师会有一种刻板印象,认为律师是一群在法庭上横眉怒目,扯着大嗓门打断别人说话的无礼之徒。我们希望STL的毕业生和培养出的律师颠覆此种形象。

STL教育的重点是培养倾听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STL培养出的法律人或者毕业生,能够认识到问题背后的复杂性,能够理解对方客户及律师的不同观点,明白不同的经历会塑造不同的观点。他们试图阐明不同的观点并解决争议,为正义而奋斗,不因权力或舆论而动摇。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律师品格。

Q:在接受了 STL的教育后,STL的毕业生们能够感受到智识技能的提升以及批判性思维的形成。但当我们向外界传达这一理念时,人们可能不会完全理解我们所接受的教育。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向外界更好地阐释我们所接受的教育呢?

如果你对一位老成的商人说,“我是一名跨国律师,你需要我的帮助。”他们可能不解其意,或许你可以换一种沟通方式。

例如,你正在与像华为那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公司沟通,其在中国与海外都是非常成功的创新企业。此时,你可能注意到中国法律并不总是简单清晰,海外规则也可能完全不同。你也可能注意到,这样的公司需要人才,需要纯熟处理法律模糊难题之人,需要在复杂的全球环境中得心应手之人。于是,你可以说:“作为受全新的法学教育培养的跨国律师,我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并非大家刻板印象中拍案大叫的律师。和你们一样,我们善于处理复杂问题。我相信,我所受的独特教育能为您的法律团队带来新的视角和价值。”

对外界而言,“跨国律师”或“J.D.教育”这些术语可能不够直观。使我们的学生在竞争者中脱颖而出的,是他们通过J.D.教育所获得的技能和特质。我们需要以一种易于接受的方式,讲好属于自己的故事。

2011年,时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与海闻校长、雷蒙院长在STL大楼奠基仪式上

Q:STL的第一届学生于2008年8月入学,而在2008年10月,我们才举办了STL的创院典礼。首届学生敢于开拓创新,极富冒险精神。除了招生,作为一所全新的法学院,STL建立初期也面临着其他的挑战,比如招聘老师。您能和我们分享一些STL早期吸引优秀生源和顶尖师资的故事吗?

STL的筹备始于2007年夏秋之际,当时我们还是一个很小的工作团队。在第一年,我们的招生团队在中国各个高校进行宣讲。我们的团队描绘了这所尚在孕育中的学院及其愿景,以及这所学院将提供的独一无二的教育机会,承诺学生们有机会与博学多才的教授们一起学习。尽管当时教学队伍还未确定下来,但我们都有信心能够吸引到顶尖的教授,事实证明的确如此。同时,我们也相信STL能够吸引到优秀的学生,他们能够在老师的指导下取得长足的进步。

2007年,STL招生宣讲会海报

与此同时,我的工作重心则是邀请授课教授。我首先联系了我在顶尖法学院认识的教授,请他们来STL担任访问教授。

那时,我们把一个学年分成6个模块(Module),每个模块只有6个星期。由于最后一周是考试周,所以教授们只需要能够过来进行5周的教学。我和这些教授商量,“您不需要来3个月。我只需要您拨出短短5个周的时间,我向您保证,您将收获一段非常难忘的教学时光,STL的学生将是您教授过的最为出色的学生。”当时我并不知道STL的学生是否会足够惊艳,但我坚信会是如此。

建院伊始的两年中,我们之所以能够顺风顺水,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好运气。我们极其幸运地拥有了非常优秀的早期团队。当时团队的特点是“先把事情干起来!”这使得STL开始小有名气。

STL初期的行政团队

在师资方面,我们首先成功邀请到了一些访问教授。我第一个联系到的是Randall Peerenboom,他是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的教授,当时住在北京。此外,我们在第一年还邀请到了Howard Bromberg、Whitmore Gray和Thomas Kauper。

与此同时,我们也在努力建设一支常驻教授的队伍,这些教授会在多个学季进行授课。当我与这些教授商谈时,我坦言道,我们无法提供与其原单位相匹敌的优厚待遇。将我们凝聚在一起的是一份共同的愿景——戮力同心开创法学教育的新纪元。

现在回想起来,我仍会惊讶:那两年我们竟然吸引到了如此多来自全球各地的顶尖教授!比如,Cecily Baskir、Ray Campbell、David Blankfein-Tabachnik、Craig Hoffman、Peter Malanczuk、Francis Snyder和Stephen Yandle都是我们的常驻师资。而Yifat Bitton、Ken Dau-Schmitt、Linda Elliott、Kevin Kordana、Charles Ogletree和Mark Rosenbaum都曾以访问教授的身份来STL授课。这些禀赋出众的法学教授,他们愿意跨越山海、奔赴中国,与我们共同开创这份激动人心的教育事业。

在第三年,我们学院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Mark Feldman、Craig Hoffman、Sang Yop Kang、Douglas Levene和Chris Simoni加入了我们常驻师资的队伍;Jack Goldsmith、Michael Klausner、Milton Regan、Paul Stephan和Matthew Stephenson也作为访问教授来授课。

2011年,STL教授团队与C.V. Starr讲师

许多著名的律师和法官也来到STL。比如Gary Born、Harry Edwards和Steven Kargman。他们的加入让我们的学生们对跨国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他们也迫不及待地向他人分享我们在深圳进行的法学教育的创新实践。

Q:您刚刚提到,在建院伊始的两年中,好运是使我们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除了运气之外,您认为还有哪些因素促成了这样一所全新法学院的建立?您觉得在我们创业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什么?

除了足够幸运以外,STL的成功建立还根基于以下两点。

首先,STL建立在一个坚实的核心理念之上——中国需要这样一所法学院,世界也需要这样一所法学院。并非所有的法学院都应该变革,变得像STL一样,不同风格的法学院会带来多样性,这很好。但是在2007、2008年,我们意识到中国需要为最有才华的学生提供全球认可的、严格的法学教育,而且应该由北大提供这样的教育。这一思想内核是STL愿景的基础。

第二个因素是,一群满腔热忱、志同道合之人为了共同的愿景而愿意放胆一试。独木不成林,我们的成功离不开出色的创始团队。创院第二年,Yandle院长的加入对我们至关重要。创始的教授团队、首批C.V. Starr讲师、创院初期的行政团队以及首届学生是我们创业之路的核心动力。

2011年,深圳大学城图书馆法律研究中心开馆仪式

除了STL内部的创始团队,还有很多其他的伙伴也给予了我们鼎力支持。海闻的帮助不可或缺,每当学校不能理解我们的提议时,海闻都会亲自出面协商。在创院典礼上,董建华先生的出席意义深远;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Kennedy作为致辞嘉宾出席,以“法治原则(The Rule of Law)”为主题进行演讲,使STL的创院站在了一个新的高度。

同时,Timothy Dickinson等著名律师慷慨地贡献了他们的时间和资源。C.V. Starr基金会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财政支持。这些伙伴们信任我们,都想为STL的建设、发展出一份力,为我们提供了莫大的帮助。

我们创始团队中的每个人都愿意放胆一试、全情投入,每个人都愿意踏出舒适区,尝试自己专业领域以外的事情。因此,我也决定放手一搏:创院第一年,我们未能招到教授《美国财产法》的老师,于是我参与教授了这门课程,尽管我之前从来没有教过。

当时,我们的硬件设备比较简陋,我们还没有这座由KPF设计的STL大楼。当时学院在B栋,只有两间教室,环境并不优越。至今还有一个画面清晰地浮现在我眼前: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冷,但教学楼里并没有暖气。我们的行政团队穿着厚厚的连帽外套,在办公桌前冻得瑟瑟发抖。有些人可能会说:“我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下工作。”但我们的伙伴们坚信自己在参与一份大胆、激动人心的创业项目,因此大家都卯足了劲来克服这些困难。

Yandle院长、他的夫人Martha Anne女士和我住在L栋的学生宿舍。对我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常见的选择,但住在校内可以节省通勤时间,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专注于这个激动人心的创业项目。

当时学院里有一股奋发向上的精气神。尽管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但每当出现意外时,我们不会责怪彼此,而是携手迎接挑战。我们一起努力解决问题、精益求精。创业的艰辛并不会让我们望而却步,反而增强了我们的干劲儿。

Q:在STL的建立过程中,您是否也曾有过迷惘和受挫的时刻?

在创院过程中,迷惘与受挫当然不可避免,有些意外超出我们的掌控范围,比如ABA不再认证美国和波多黎各境外的法学院的决定。我认为,支撑我们度过这些低谷时刻的动力是我们的学生,我们有幸见证学生们在STL四年的成长与蜕变。

STL的学生们都明白,所有老师都在全力以赴地建设这所全新的法学院,老师们相信STL的学生具备改变中国乃至世界的潜力,因此他们觉得自己的付出是值得的,学生也因老师的这份期许更加努力。

所以这是一个良性循环:学生看到教授们努力工作,这激励他们坚持不懈;而学生们的坚毅又反过来吸引教授们年复一年地回归STL。我记得看到Gray教授和Ogletree教授每晚在食堂匆匆用餐,只是为了有更多时间和学生在一起。也记得Stephen院长和他的夫人Martha Anne傍晚时分在镜湖旁散步,为能够参与到这份特殊的事业而感到畅意。

Whitmore Gray教授与STL的学生们

Charles Ogletree教授与STL的学生们

Q:STL的精神是一种敢为人先的精神,是一种创新创业的精神,也是一种勇于冒险的精神。然而,“为新”总是不容易的,当“先锋”常常是有风险的。您曾经在一次发言中说过,如果你要尝试一些全新的事业,就要接受面临窘境甚至蒙羞的风险——事实可能会证实我们的想法是错误的,甚至是愚蠢的。这种风险对您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没有人想要经历尴尬时刻,也没有人想要经历失败,但遭遇这些并不意味着世界末日。如果你问耄耋长者有哪些遗憾,他们往往会谈到那些望而却步的风险、错失的机遇、因为恐惧而放弃尝试新事物的瞬间。当然,我们并不主张盲目地去冒险,但同样重要的是,不要过度地规避风险。

过度规避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夸大失败的代价。拥有非凡的技能和天赋的人是非常幸运的。即便某一次努力探索以失败告终,他们也有其他选择和机会。比起面临同样有备选项,但才华不及他们的人,他们失败的代价要小很多。

STL的学生们拥有非凡的天赋和卓越的技能。他们能够承担风险,能够从失败中吸取教训,重新来过。而且,履历中“PKUSTL”的教育经历可以确保总有一扇窗为其打开。

2010年,雷蒙院长与同学们在STL新年酒会上

Q:我有一种感觉,如果我选择一条更加按部就班的道路,或许会过得更轻松。您是否觉得向年轻人开放的机会越来越少了呢?您觉得年轻一代进行创新和改变世界的机会在减少吗?您会建议我们冒险来尝试一些新事物吗?

每个人都应跟随本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道路。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当我的父母在美国上学时,他们那一代人得到的建议是:要努力在像IBM这样的大公司工作一辈子。这是“安全之路”:它可以提供稳定和舒适的退休生活。我们这代人上学时,得到的建议截然不同:不要指望一份工作干到老,而应拿下最好的第一份工作,以其为背书,毕竟“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如今,人们不再愿意花费整个职业生涯,死磕一条上升路径。人们认为职业生涯可以有一系列并行的篇章,在不同的时刻,机会便会不期而至。人们需要做的是在不同机会中,选择更有意义的那些去追寻,并思考其选择是否会湮灭未来的发展前景。

2010年,雷蒙院长在深研院“镜湖之夜”上

意义和满足感的来源因人而异。于一部分人而言,最有意义的事情是拥有一个美满家庭。他们说:“我想要一份待遇丰厚的工作来养家,这会让我感觉生活很幸福。”那对他们而言,这便是正确的选择。对另外一些人来说,他们认为“我想要尽一切可能使自己变得富有。我想尽一切可能成为亿万富翁。”那么他们就要创业。他们可能5年内颗粒无收,但仍需夜以继日地工作。但这正是他们想要的。还有一些人则认为:“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有机会一直思考困难的问题。”他们有强烈的求知欲,他们想要思考难题,并且和学生在一起工作,那这些人或许会想成为教授。

所有这些选择都是非常个性化的。每一代人都面临自己独特的挑战。年轻人会自然地认为前景黯淡,走安全的道路才是最审慎的选择。但这个世界从来就不安全,每个人都必须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选择。我认为,与寻求安全相比,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的韧性。被击倒并不可怕,但重要的是我们能够重新站起来。作为老师,我们需要培养学生做好被生活击倒的准备,并让他们意识到,被生活击倒并非一场灾难,只是生命长河中最寻常的颠簸。

“圣诞限定版”雷蒙院长

面对疫情、国际冲突、飞速发展的技术和亟待解决的气候变化等问题,STL的同学们感到不知所措是很正常的,但大家必须自己决定什么才是最适合自己的。我们的初心并不是希望STL的同学们将自己的人生桎梏在某一领域之中,也并不要求他们改变世界。STL的使命是帮助同学们习得个人发展所需的本领和能力,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无论你是立志成为政治领袖、成功的企业家,还是国际法院的法官,STL都致力于为你提供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但归根结底,每个毕业生都要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向。

当我们说我们希望STL同学能够追求卓越时(To be great),我们是希望他们能够成为了不起的人,而不仅仅是拥有一份成功的事业。我们想要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充满爱心、富有同情心、聪明且富有创造力的人。成为一名合伙人或首席执行官不一定会让你变得了不起。我们希望我们的学生快乐,希望我们的学生喜欢自己,这才是STL真正追求的。

Q:您是享誉国际的高等教育领袖,曾任密歇根大学法学院院长、康奈尔大学第十一任校长、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创始院长,目前则担任上海纽约大学常务副校长(美方校长)。与其他领域相比,您认为教育领域最大的挑战和困难是什么?此外,作为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倡导者,您认为教育改革与商业改革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我很幸运,能够有机会在教育领域担任各种各样的职务。我无法选择我更喜欢哪个身份,就像我无法选择我最爱的孩子——他们都是独一无二的。

我不认为自己是个“改革者”。提到“改革者”,我脑海中浮现的是这样的形象:某人发现有什么东西坏掉了,然后说:“我应该修复它。”老实说,我并不认为我在“修复”一种成效不佳的教育模式。相反,我长久以来坚持的是“教育创新”,帮助我所供职的学校去应对不断变化的世界,使他们有效地育人育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比如,当我在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时,我意识到法学教育需要改变,以应对美国法律不断变化的现状。当我在康奈尔大学时,我致力于将其进一步建设为一所跨越国界的大学,以满足全球化的世界。在海闻和许智宏的支持下,我有机会在STL贡献自己的力量,打造一所全新理念的法学院。在上海纽约大学,这样的创新机会也继续存在。

教育领域的创新不同于商业领域的创新:商业世界会努力创造让客户满意的商品或服务;而在教育领域,学生并非真正的“客户”——他们不是花钱来获得让自己快乐的商品或服务,而是做一项投资,希望能够为自己向往的生活做好充分的准备。衡量一所大学成功与否的标准并不是它们能够获得多少满意的客户,而是从这里毕业的学生是否过上了令自己满意的生活。

能够在大学里工作,令我倍感荣幸。当我听到我以前的学生过着怎样的生活时,我会感到极大的满足。当我知道自己所做的工作对他们产生了切实影响时,我会非常高兴。

雷蒙院长在2012年毕业典礼上

Q:我从STL的学习中得到的一个重要经验是,你必须坚持不懈。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会经历起起伏伏,当遇到低谷时,我们需要变得坚韧,变得更有耐心,然后继续前进。事情会慢慢变好,机会也会慢慢出现。您也这样认为吗?

是的,我也这样认为。

我来给你讲一个帆船的故事吧。我一生中只上过一次帆船课,那是在几十年前,但那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那次课上,我学到了如何在逆风中驾驶帆船前进。如果你试图直接逆风行驶,你是做不到的。诀窍是斜着前进并向左行驶,然后改变方向,斜着前进并向右行驶。这就是所谓的“迎风而上”(Tacking into the wind)。

我相信,机构经常需要迎风而上,而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自身也经常需要迎风而上。机械地朝一个方向前进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不断调整航向,才能真正地走向未来。挑战一直存在,前行势不可挡。

* 本篇访谈由卢晴同学采访;由李曼昀、罗涵雨、卢晴同学整理及校对英文稿件;由冯池、何梓萱、侯肃敏、李曼昀、卢晴、孙凡舒同学翻译及校对中文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