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院十五周年系列访谈 | 菲利普·麦康纳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 活力之城,创新之院


序言

Philip McConnaughay,法学教授,2013至2023年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英文简称“STL”)院长,曾任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副院长。他曾任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法学教授和美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在东京和香港工作近十年。加入STL前,他是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和国际事务学院的创院院长。McConnaughay院长著作甚丰,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国际贸易规制、仲裁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并编写过不少书籍。他在反垄断和知识产权领域也具有丰富的实践和教学经验。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一直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服务于公益事业。

每当有人好奇地询问McConnaughay院长“STL位于哪里”时,他总会幽默地回答:“在未来。”在他看来,STL的理念与深圳这座极富创新精神的城市完美契合——敢为人先,开拓进取。那么,McConnaughay院长是怎样与STL结缘的?在担任院长的十年间,又有哪些故事发生?STL为何格外鼓励多元背景的同学加入?McConnaughay院长本人又是如何“偶然”地步入国际仲裁的领域,最终又“偶然”地转向教学、研究、管理领域的呢?对于刚步入职场的年轻律师,他又有怎样的期望和祝福?让我们一起来听听McConnaughay院长的分享吧!

Q:您能和我们分享一下您与STL结缘的故事吗?您是如何了解并最终决定加入STL的呢?在担任院长的初期,您面临的挑战有哪些呢?

我第一次了解到STL,是通过一则新闻——康奈尔大学前校长、密歇根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杰弗里·雷蒙(Jeffrey Lehman)前往中国,担任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院长,这所法学院是一所提供J.D.项目的全新法学院。(创院院长杰弗里·雷蒙:迎风而上)我当时觉得这很有意思。几年后,我与我的同事,著名人权倡导者、已故的Randall Robinson一起合作制作了一档名为《世界人权审判》(World on Trial)的电视节目。Randall是抵制南非种族隔离政策运动的领导者,这场运动促成了种族隔离的终结并帮助纳尔逊·曼德拉(Nelson Mandela)从监狱获释。在节目中,法官和陪审团将审理一些重大的人权问题,审判的片段将播放给世界各地法学院的学生陪审团。第一个案件涉及法国禁止年轻的穆斯林女孩在公立学校佩戴头巾的法律。Cherie Blair担任本集的法官,她是英国人权大律师,也是英国前首相Tony Blair的妻子。哈佛大学法学院Charles Ogletree教授担任反对禁令的穆斯林女孩的代理律师,Orgletree教授也曾是STL的访问教授。我联系了雷蒙院长,询问他是否可以由STL的学生担任该案件的学生陪审团,并录制下他们的讨论过程。他欣然同意,这促成了我第一次访问STL。当雷蒙院长离开STL去上海纽约大学担任创校常务副校长时,他鼓励我申请STL院长一职,我随后申请,并有幸获得了这一职位。

我刚到STL时,学院正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面临的挑战与任何一个刚建立的法学院所面临的问题一样。具体包括:提升STL在中国乃至国际上的知名度(尤其是在雇主间的声誉),吸引顶尖的学生和教师,组建高效的行政团队,建设合适的学院大楼,增加运营预算,向学校解释专业学位课程的独特需求等等。此外,当时最棘手的问题是,STL最初以获得ABA(American Bar Association,美国律师协会)认证为目标,但ABA最终于2012年决定不再认证美国与波多黎各以外的法学院。虽然问题层出不穷,但我将这些挑战视为一所全新法学院所面临的独特机遇,我们可以借此吸引那些能够认同并和我们一起塑造学院理念的学生和老师。

多年来,得益于STL学生的杰出表现,以及越来越多的STL校友在中国及全球范围内取得的卓越成就,我们成功应对了众多挑战,STL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人自豪的成就。

Q:您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提过,STL位于深圳,这一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您能向我们更详细地阐释一下这一点吗?

我认为STL地处深圳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方面,我们紧邻拥有悠久普通法历史的香港。香港之所以能够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对普通法传统的普遍理解。另一方面,深圳在没有普通法传统的背景下,实现了显著的经济增长和创新成就,在科技发展和国际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和更多国际化的举措的推进,没有比深圳更理想的地方来践行STL的法学理想。STL在课程设计上提供多元化、国际化的视角,致力于培养能够在不同法律体系中胜任工作的专业法律人才。在我担任院长初期时,每当有人问我STL位于何处时,我总是半开玩笑地回答:“在未来。”

Q:您曾担任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法学院的院长,后来又在STL担任了十年的院长。您认为,领导、管理一所法学院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中美之间关于“专业教育”的理解有所不同。我们致力于培养兼具法律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的法律人才。对一些人来说,这听起来有点像在学习某种技艺。然而,法学教育以全面严谨的方式进行,旨在帮助学生提升逻辑思维能力,实现智识上的突破。对于来自研究型背景的教授和管理者而言,专业法学教育这一概念可能稍显陌生。

我认为,在美国,法学教育的专业性更容易被接受和理解,因为美国已经建立起了成熟的专业法学教育体系,并为大众所认可。J.D.教育培养了众多国内外的领袖人才,成为一种深受认同的教育模式。但在中国,专业教育仍然是一个新概念。因此,我们所面临的挑战之一,便是帮助人们全面理解法学教育的专业性。这在中国更具挑战性,因为社会各界没有长期观察、了解法学毕业生的职业发展。

当然,这一情况也在逐渐变化。目前,人们逐渐开始意识到法律工作者为社会提供的重要价值。我相信,在大湾区,人们对专业法学教育的接受度会比中国其他地区更快。在这里,STL的毕业生将运用他们所学,为经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Q:根据您丰富的实践经验,您如何看待J.D.教育项目的重要性?您又是如何理解在成文法系国家学习普通法的重要性的呢?

基于事实或法律上与先例的差异,将本案与先例进行区分,主张达成不同于先例的判决结果,这是普通法推理训练的价值所在,此种训练有助于提升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STL采用案例教学法以及具有高度互动性的苏格拉底教学法,培养同学们的分析能力、辩护能力和创造性地解决复杂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能力。无论STL毕业生从事何种职业,这些能力都将助力他们的职业发展。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或者西方世界,许多不同领域的领导者都具有J.D.背景,如杰出的法官和律师、总统和总理、财富500强公司的CEO、研究型大学的校长和外交部长等。我相信,在中国,J.D.项目所具备的独特优势同样会日渐显著。

Q: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在STL的学习过程中,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能力最为核心?您能向我们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一点吗?

我相信,通过接受STL系统的专业法学教育,同学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将显著提高,这种提升是在日常生活或其他学科中难以实现的。当然,其他领域不乏善于解决具体问题的专家,但法学这门学科的独特性在于,我们始终要在多元的学科背景下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在阅读案例教材时,同学们会了解到不同行业和文化环境中的各种社会问题。这正是STL重视学生们多元本科专业背景的原因所在。我们的课程设计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围绕不同的社会问题。在日常讨论中,同学们能为彼此提供不同的视角,增强和完善跨学科分析技能,进而培养从不同角度看问题的能力——这是我们积极鼓励和追求的。

Q:在您的领导下,STL在过去十年间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您认为,在这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最关键的事件或转折点是什么?

很难说哪一件事是最重要的,因为每一件事都潜移默化地推动了STL的发展。但我可以分享一些学院取得的令我自豪的成就:我们在这十年间获得了更多的招生名额,吸引了更多国内外的优秀学生,设计了独特的课程体系,建立了高质量的全球师资队伍。

在建院早期,STL通常并不是报考学生的第一志愿,尽管当时的学生也极具天赋,但STL只是他们的次优选择。在我来到这里几年后,STL逐渐成为了学生们的首选。申请STL并获得推免资格以及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生数量增长了十倍。我认为这种显著增长是一项巨大的成就。

STL还有两个重要成就。一个是我们拥有了国际化、高质量的的J.D.教师团队。我们不仅拥有深耕于普通法教学的教授们,还有来自不同法域背景的教授,包括来自德国、以色列以及巴基斯坦等国家的教授。这不但没有削弱我们的J.D.项目,反而拓宽了我们课程设置的国际视野。

另一个是,在葛云松教授和茅少伟教授的带领下,我们探索出了独特的中国法的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他们将案例教学法引入中国民法的教学中,增加与学生的课堂互动,引导学生们探讨法律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在教授同学们法律解释的方法时,综合考量中国的法律传统、法律继受对中国法的影响以及在法律解释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的歧义。

我认为STL是中国最具创新精神的法学院,她位于中国最具创新精神的城市——深圳。她成功预见了法学教育的国际化、跨领域化,并将这一愿景融入具体的课程设计中。诚然,我们仍然面临着包括如何聘请国内外更加顶尖的法学教授在内的一些障碍,但我希望STL能够努力将这些障碍转化为发展的机遇。

Q:您认为STL培养的学生有什么独特之处?

一个词或许难以概括,但我希望STL培养的毕业生能够具备最高水平的法律职业素养。我们学院的学生们都很聪明,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他们只要加以努力,就能够在任何领域取得成功。STL提供的教育能够培养同学们严谨分析、有力论证、创造性地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同学们的职业道德素养。STL的毕业生能够从不同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思考并理解相互冲突的双方观点,理解社会和法律的复杂性,这是一种独特的能力。

Q:除了您与STL的故事,我们也很好奇您的读书经历与职业经历。您本科期间所学的专业是什么?您当时为什么想要学习法律?您读书时法学院的学术氛围是怎样的?

我的本科专业是政治学与心理学。那时正值越南战争,和许多年轻人一样,我反对这场战争。这场战争让许多年轻人更加重视公共服务——我们希望通过法律来帮助处境艰难的人。那时的美国随处可见不平等现象,年少的我觉得也许能够以自己的专业所学来帮助他人。这是我学习法律的初衷,也是我多年来始终坚持的信念。

我在芝加哥城外长大,在伊利诺伊大学完成了本科学业。当我准备读法学院时,我那时的女朋友正在伊利诺伊大学攻读物理专业的研究生学位,那时伊利诺伊大学的物理学院有唯一一位两度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的科学家,这也是我选择留在这里读书的原因之一。当然,伊利诺伊大学有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术氛围,在这里读书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对我而言,法学院的学习是一段紧张而严肃的高强度的学术经历。教授们颇负盛名,对我们严格要求,我的同学们个个天资聪颖。我充满了不安全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成功。这促使我不断地努力——阅读案例、总结案例、研究入门教材。我满心紧张地去上课,害怕被点名、被提问。最终,我学得很不错!我把自己的成功归功于对失败的恐惧。对我来说,法学院的乐趣既在于结交了挚友,也在于发现自己非常享受思考和讨论法律问题。

Q:您提到自己的成功要归功于“对失败的恐惧”,是这种恐惧让您努力学习和工作。您能向我们详细解释一下吗?

我一直相信“不安全感”是一种巨大的驱动力。无论是学习还是工作,这种不安全感能够激励我们不断努力,把每件事情都尽力做到最好。虽然不安全感可能会贯穿我们的一生,但它也会帮助我们反思自己是否已经拼尽全力来处理手头的事务。

回顾我的职业生涯,我发现在每一个阶段,这种不安全感一直促使着我保持最好的状态。我会将自己的全部热情投入到每一份新工作、每一份新责任,因为我认为我对于自己身上所承载的期许负有最基本的实现义务。一路走来,包括在STL期间,这种不安全感始终是我前进的动力。

Q:您在毕业后是如何开启自己的职业生涯的?

在芝加哥担任一位联邦法官的法官助理后,我加入了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在旧金山担任了六年律师。随后,我离开了律所,因为美富其中一位合伙人被指派为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the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的总法律顾问。这个委员会位于华盛顿特区,是一个专注于平等就业机会问题的联邦机构。我在那里工作了一年半,然后又回到了美富律师事务所华盛顿特区的办公室。在此之后,种种新的机会出现在我的面前。一年之后,我前往日本,参与处理一件大型的国际仲裁的案件。

Q:您在反垄断和知识产权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您的职业生涯中,您也一直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服务于公益事业。您能同我们分享几个您比较难忘的案件吗?

今年早些时候,我向PILF(Public Interest Law Foundation,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公益法律协会)的成员们分享了两个让我非常有成就感的案件,两者恰好都是公益法律援助性质的。其中一个案件的委托人是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唯一的房子也岌岌可危。这间房子被这位女士用来担保了一项晚辈的债务,放贷人威胁取消这间房子的抵押品赎回权。我不能披露事件的全部细节,在这位女士寻求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我们的法律援助团队发现了放贷人在整个加利福尼亚州的“坑人模式”:他们会让借贷人与贫困的房主共同签署小额贷款合同,但不告诉这些房主其担保范围包括借款人过去的债务,而这些债务往往具有高额利息和罚款。最终,在我们的努力下,放贷人被下发了全州范围内的禁令,并且需要向所有被误导的贫困房主支付实质性损害赔偿金以及免除借款人的基础债务。

另一个让我特别有成就感的案子,是我为加州一群有听力障碍、视力障碍以及其他身体缺陷的儿童代理的一场集体诉讼。他们之前的学校位于在城区的加州大学伯克利校区,但是后来他们的校区被迁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佛蒙特,那里当时还是一片乡村。我们认为,加州侵犯了这些孩子接受充分教育的权利。这场诉讼持续了十个月。许多孩子同时具有听力和视力障碍,面临着常人无法想象的挑战,在这个过程中,我逐渐理解了这些孩子们独特的教育需求。最终,我们虽没能成功阻止校区的迁移,但在新校区为这些孩子赢得了额外的教育支持。

最后,我想要分享的是一件持续了数年的仲裁案件——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起诉日本富士通公司(Fujitsu of Japan)抄袭其大型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我是代表富士通的律师团队成员。这个案件具有全球影响力,我们也经常面临政府的干预。双方当事人都由顶级律所代理:IBM由柯史莫律师事务所(Cravath, Swain & Moore)代理,富士通公司由我所在的美富律师事务所代理。虽然我之前对于大型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软件设计和编程一无所知。但每个新案件都是学习新知识的机会。经过几个月的的听证会,在行业专家的帮助下,我们成功地将数十亿美元的损害赔偿降到了几亿美元,并且奠定了应用程序编程接口不应当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法律原则,这一结果对全世界的金融市场和应用程序开发者都产生了巨大影响。

Q:您同我们分享了IBM与富士通公司之间的仲裁案件。您是怎样参与到这个案件中,并就此进入仲裁领域的呢?是什么激发了您对仲裁领域的兴趣呢?

说实话,我参与这个案件完全出于偶然。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做出这一重要决定的那一天。那时,我刚刚成为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华盛顿特区的机场,我接到Bob Raven的电话,他是我非常尊敬的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我的导师。他当时是富士通公司的首席律师,他问我:“Phil,你想去日本吗?我正在准备一个重大的仲裁案件,这个案子对客户和律所都至关重要。对方是IBM,由柯史莫律所代理。”对方的首席律师是美国最著名、最优秀的诉讼律师之一Tom Barr。“我希望你加入我们的团队,你愿意吗?”我非常激动,认为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我打电话给我的妻子,她当时是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the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的律师。那时候我们的女儿刚刚出生,只有十个月大,我的妻子在回归工作和照顾孩子之间进退两难。接到我的电话之后,她说:“好啊,说走就走。”于是,我们举家搬到了日本。

Bob Raven起初告诉我这场仲裁可能持续六个月左右,然而实际上,这个案子持续了将近八年才结束。我们在东京定居,我的女儿在那里长大、上学、学习日语。随后,我们另外两个孩子也相继在东京出生。这是一段非常有意思的经历。

搬到日本之前,我已经在美国处理过不少诉讼案件。正如你们在《美国民事诉讼法》课程中所学,美国的诉讼遵循一套非常严格的程序标准。诉讼的典型特点是对立双方的各种博弈,律师们绞尽脑汁、竭尽所能地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权益、击败对方、赢得诉讼。

仲裁是一套不同的逻辑,它更加灵活。我们代理的日本企业没有西方的价值观念,也不习惯去找西方律师解决问题。他们有不同的正义观,对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也存在不同看法。他们认为,如果与某个人建立了一段合作关系,遇到纠纷时,双方首先应该进行沟通和协商,而不应总是直接诉诸诉讼。这段经历对我来说收益良多,它让我大开眼界,也让我逐渐认识到了仲裁的灵活性。我开始理解:同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拥有一个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至关重要,而国际仲裁就提供了一套这样的机制。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越来越密切,仲裁案件也在逐年增长。

我没有刻意选择某一条职业道路。Bob Raven选择我,并不是因为我有仲裁经验,而是因为他认为我工作认真、善于解决问题。在你的职业生涯中,这些能力会给你的前辈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也正是STL的J.D.项目的意义所在。你们在这里能够掌握分析问题的思路、训练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这恰恰是让领导和客户满意的关键。这也是为什么顶尖雇主不断地回到STL招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为什么STL的就业率一直非常保持高水平以及为什么学院的声誉会愈发向好的原因。事实上,这并非仅因院长或者教学团队所做的工作,更是因为我们的毕业生在各自的职业领域中的卓越表现。

Q:您刚才提到了您的导师Bob Raven,您在一次访谈中提过,“在法律实践和客户服务方面,我从未见过比Bob Raven和Jim Paras更优秀、更具职业道德、更了解这个行业的律师。”您能分享一下您和他们的故事吗?

这个问题让我回想起三十多年前与这两位非常优秀的律师共事的时光。他们对我的“指导”是通过言传身教实现的。他们的经历非常鼓舞人心,年轻律师渴望培养和他们相似的品质。他们善于倾听、才能出众、始终待人友善;他们在事实和法律研究分析上细致入微,并且有出色的判断力;他们始终忠于客户的利益,诚恳地为客户提供建议;他们具有极高的道德操守,绝不容忍任何可能违背职业伦理的行为;他们既是富有创造力的问题解决者,也是鼓励年轻律师深入参与案件的出色导师。

Q:因为IBM和富士通的仲裁一案,您在日本生活了多年,体验了不同的文化。您是否经历过类似“文化冲击”的时刻?

日本的文化相当正式。我想分享一下我第一次来中国的故事:在东京生活了几年后,我的女儿长大了一些,能够四处走动了。大约是1987年或1988年,我们决定去北京度假几天,那是我第一次去北京。那时的北京与今天截然不同。那时还有牛车、露天市场,道路上几乎没有汽车。我们住在友谊宾馆,那是外国人唯一能够入住的地方。我们在友谊商店购物,那也是外国人唯一能够购物的地方。

我们真的很喜欢北京,我们玩得非常开心。但最令我们惊讶的是当地人。老实说,对我们来说,中国人比日本人更善于表达,更友好,而且更注重家庭。在日本,礼仪形式更为繁复,我们很少看到父母带孩子出去吃饭或者全家一起外出。人们在交往中更显正式,表达欲也更少。而在中国则恰好相反。我在中国唯一经历的文化冲击是:我的女儿是一头金发,所以对于以前没怎么遇到外国人的中国朋友来说,她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是大家都非常友善。这对我来说是一次美妙、难忘的经历。

Q:您曾在美国、日本和中国等不同国家长期生活和工作过。对您而言,生活在不同国家带给您的影响是什么?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又给您带来了怎样的启发呢?

对我来说,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和工作非常有趣、充实。我学到了宝贵的一课:并非每个人看待世界的方式,或对权利的解释方式都与我相同。然而,并非所有律师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有时候,你会遇到一些思想狭隘的律师,他们认为无论是谁,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们都应该持有与他们相同的观点。学会如何在这种情况下推进与他们的交流非常重要,这涉及到妥协的艺术。但即便做出让步,你也要代表客户坚持最有力的立场。

在意识到存在不同视角、不同观点后,你会更有效地构建自己的立场与论证,使之更有说服力。如果无法说服他人,再强硬的立场、再强烈的观点也无济于事。你必须考虑怎样使自己的观点更容易被接受,而在不同国家生活的经历增强了我在这方面的能力,也让我更能理解不同的人们对于同一事实或者权利义务会有何种不同的看法。

Q:经过多年的法律执业,您对法律领域的理解是否发生了变化呢?

我对法律行业的理解主要发生了这样一个变化:如何以建设性的方式用所学的法律推动社会进步。在法学院读书时,你很难真正体会到为实现社会进步和为他人争取权益的艰辛。只有当你开始执业,你才能真正理解这一点,并朝着有效的方向努力。你会在每一次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在每一次和客户的沟通中、在每一场和“对手”的交锋中不断学习。这种学习将会贯穿你的整个职业生涯,这也正是法律实践的乐趣所在。

Q:在执业多年后,您转向法学教育领域,成为法学院的教授和管理者。您曾经是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University of Illinois Urbana-Champaign)的法学教授,之后成为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和国际事务学院的创院院长。是什么促使您做出这样的转变?

这几乎又出于偶然。当时我作为美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在香港工作,需要在世界各地出差,很少有机会见到我的家人。有一天,我接到了伊利诺伊大学法学院的电话,他们询问我是否有兴趣加入他们的教授团队。我对教学和撰写学术文章十分感兴趣,所以便答应了。在此之后,我写了一篇文章(这也是我的第一篇文章,至今仍广受好评),进行了工作谈话和面试,最终他们给了我这个职位。在高校工作与在律所担任合伙人截然不同。虽然我在高校的薪酬大概只有我之前收入的15%,但我的生活方式更加灵活。在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任教七年后,我决定申请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法学院的创院院长一职。宾州州立大学是一所重要的研究型大学,但之前从未设立过法学院。当时,在收购了一所当地的小型法学院后,校长计划将其改造成一所以研究为导向的法学院,将其纳入大学体系。我认为,除了教书和写作,从事管理工作也非常有趣、充实。因此,我申请并成功被任命为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的创院院长。

Q:作为学生,当我们进行职业选择时,经常会感到迷茫和焦虑。当面对不同的道路时,我们如何能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向?您是如何一步步确定职业方向的呢?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们减轻或消除迷茫的情绪呢?

我认为,我们必须帮助学生明确一件事情:当你做出第一个选择时,并不意味着你的人生就止步于此。你只是做出了一个当下的选择,不必担心这是否是人生最好的选择,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以我的职业生涯为例,我遇到的很多机遇都不是我详尽计划而来的,而是在职业道路上不断出现的“惊喜”。比如,我之所以从事仲裁,是因为一个客户主动找到了我们,于是我就突然接手了一个国际性的商事仲裁案件。类似的“惊喜”在我的职业生涯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

请大家相信:作为一个在顶尖法学院接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法律人,大家的未来不会因某一次的职业选择而被束缚。在成长的过程中,你们可能会随着心境的变化和职业的发展做出其他选择,也可能因为各种未曾意料的机遇而改变航向。我理解,年轻人总会为第一份工作而紧张、惶恐,但请务必记住,这不是你最终的选择,也不会是你唯一的机会。也许有的同学会在职业生涯的初期就找到与自身完美契合的领域,但大部分人并不如此。即使找到了理想的职业,自己有时也难免想尝试不同的事物。同学们只需要记住:作为STL的学生,你们始终拥有探索不同精彩世界的通行证。

随着中国法律行业的不断发展,机会也随之而来。越来越多的机构开始欣赏法律人工作的独特价值,并意识到法律人广阔的视野和卓越的分析能力能够有效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成长为CEO的情形并不罕见,这反映了法律人的技能具有普适价值和无限可能。如果你刚刚开启你的执业旅程,请相信,这项职业的真正价值和机遇还在前方等待你去发现。

Q:我觉得自己之所以会在做出决定时感到迷茫和焦虑,是因为害怕做出错误的选择,进而导致失败。您在职业生涯中遭遇过失败吗?您是如何处理的呢?

我认为失败是商业和创业过程中的一部分,你必须经历失败,才能成为更优秀的商人或创业者。虽然我没有经历过重大的失败,但偶尔也会犯错。然而,我发现我有能力纠正这些错误。我也曾面临过一些起初看似必然失败的挑战和反对,但我坚持不懈,最终解决了问题。对工作的不安全感一直伴随着我,但我认为这种感觉是健康的,它激励我做得更好。

比如,在担任宾州州立大学法学院院长期间,我提议把法学院搬到主校区,但几乎遭到了所有人的强烈反对。一家报纸甚至发表了一篇标题为“换掉院长,而不是搬走法学院”的报道。法学院的委员会也投票反对我的提议,这看似是一次必然的失败。但我没有放弃,我给大学校长写信,主张把法学院迁走,因为这对法学院的学生、教师和整体的学术氛围都有益处。到后来,政治家和律师也参与到这场争议中。但最终,我们成功搬迁了。校长跟我说:“我从未见过比你更有毅力的人。”这意味着我永远不会停止尝试。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挫折,但总会找到实现或接近目标的方法。

同时,我不认为在某一场官司中败诉就是失败,因为诉讼中有许多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有时,你不得不妥协,为客户找到最佳解决方案。对你而言,这可能不是一场彻底的胜利,但对客户来说仍是一个好结果。所以,我们不应该以诉讼的胜负来评判律师的职业生涯,而应该通过律师的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和道德水平来综合考量。

Q:您在法律实务领域工作了这么多年,有没有因为法律的局限性而感到沮丧的时刻?

我有时会因法律的局限性而感到沮丧,尤其是当程序性的要求阻止我为客户获取期望的解决方案时。有些法律规则更侧重形式而非实质,无法真实反映案件的具体情况。例如,你可能会遇到程序性障碍或诉讼时效问题,这些因素都可能影响案件的结果。

我明白这些程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们在确保司法系统正常运转方面可能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每当我遇到这类情况时,总会觉得法律有时无法全面实现我所预期的目标,无法完全解决问题。

Q:当我们对法律的局限性感到沮丧时,应该如何继续保持坚定的信念?您对年轻的法律人有什么建议吗?

我认为你们是开拓者、先行者。你们需要牢记自己的使命,那就是为中国法治事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社会、政府和企业看到专业法律人的价值和贡献。作为法律人,如果你们能够出色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就是在做出贡献。这一点,我每天都能在STL的毕业生身上看到,他们正通过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来实现这个目标。这正是你们未来的方向。

Q:您刚才提到,作为一名律师,我们可以为社会做出很多贡献。然而,有时我觉得商业律师处理的是更“抽象”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与“个人”的距离较远。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理解你的困惑,但商业律师也可以通过为企业客户提供专业服务而产生公共影响。公司由人组成,他们会看到律师如何开展工作。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我在日本工作时,中国的大型公司并没有重视律师的价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越多地参与国际交易,就越重视律师的建议,重视律师价值的人越多,社会对律师的认识就越多。这是一个逐渐演变的过程。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并不意味着你没有产生公共影响,想一下企业背后的员工以及因为你的工作而受益的人们。

Q:律师有时会遇到客户需求不合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如何抉择至关重要。对于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STL学生,您有什么建议?

我对STL的毕业生们怀有这样一个期望:大家能够真正理解在法律实践中遵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树立起一种专业标准。我们绝不能为了帮助客户而夸大事实或歪曲法律。当客户以不支付服务费用为威胁,要求你采取不道德、不合法的做法时,你应当坚决拒绝,绝不妥协。

如果所有STL毕业生都能如此行事,我相信这将是我们对中国乃至全球法律职业做出的最大贡献,社会也会因此而尊重我们。当人们知道你不会做任何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而且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为他们争取权益时,他们会更信任你。这是建立信任的方式,也是法律职业赢得尊重的途径。

Q:您对即将开启自己职业生涯的STL毕业生有什么建议或期待吗?

开始一份新工作有点像开始读法学院,我们大多数人对于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以及这些目标是否能够实现都充满了疑虑和不安。我认为,在评估潜在的工作机会时,尤其是在职业生涯的早期,重要的是要考察每个雇主提供的工作环境和对员工的支持程度。这包括雇主提供的指导和培训机会、与其他具有相似经验的同事交流的可能性(与能分享你感受的人交流很重要)、接触客户的机会、参与公益事业的机会(这反映了雇主对社区服务的态度)以及是否提供公平和可靠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会等等。

我在职业生涯初期,很幸运地加入了一个氛围很好的律师事务所——美富律师事务所(我刚开始加入的时候律所仅有不到100名律师,现在已经超过1200名了)。无论你从哪里开始,都要相信STL赋予你的专业底色,在这里接受的专业法学教育是你驰骋职场的底气,你能够迎接挑战并获得成长。此外,请相信: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工作,成为任何你想成为的人,不局限于律师这个职业,也不桎梏于人生的某一次选择,未来总有更多机会在向你招手!

*本篇访谈由卢晴、魏小乔、吴梓瑄、袁林、张一凡、朱红同学采访,由卢晴、魏小乔、吴梓瑄、袁林、朱红同学撰稿;由刘涛、卢晴、魏小乔、吴梓瑄、袁林、朱红同学翻译及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