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STL实务课 | 双语合同撰写


导言

双语合同撰写(Drafting Bilingual Contracts: The Problem of Ambiguity)是一门聚焦于双语合同起草的法律实务课程,由美国著名的“中国法”法律专家、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英文简称“STL”)访问教授陶博先生(Preston M. Torbert)执教。该门课程系我院面向高年级同学开设的自由选修课。

01. 课程导师简介

陶博先生是美国著名的中国法律问题专家,曾长期担任贝克·麦坚时(Baker & McKenzie)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他是芝加哥大学历史学博士,并从哈佛大学获得J.D.学位,长期致力于中美贸易和投资领域、尤其是双语法律文书制作的研究与实践。早在1975年陶博先生就首次访华。1981年他帮助贝克·麦坚时创建了北京办公室。陶博先生还是芝加哥大学的兼职法学教授,并于2012年起受邀执教于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STL)。陶博先生通晓包括汉语在内的8国语言,并用中文在中国出版了《法律英语:中英双语法律文书的解释》等4本法律著作。

02. 陶博先生与STL的缘分

谈及自己是如何来到国际法学院任教的,陶博先生表示过程颇有几分机缘。

2011年,陶博先生还在贝克·麦坚时的芝加哥办公室工作,突然收到了一封来自苏黎世办公室同事的邮件。这名同事曾经在STL任教两年,看到陶博先生的背景后极力推荐他了解了解STL。

不久后,陶博先生拜访了STL,发现STL确实有着特殊的使命。“STL为未来的中国律师同时提供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教育,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化,中国需要更多律师有能力以英语处理英美法系下的问题。在STL,所有的普通法课程都是以英语授课的,在这种训练下,学生在普通法知识和英语读写方面的能力都拥有无可比拟的优势。”陶博先生这样说道。

“来STL教学是一份很适合我的工作,我可以同时结合我对中国和法律的兴趣。此外,当时学院没有任何一位会说中文的外国教授,我将是唯一一个可以使用中文的外国教授。于是,我立即接受了STL访问教授的职位。”就这样,陶博先生在2012年就作为访问教授加入了STL。

03. 课程设计初衷及目标

在《法制日报》“环球法治”栏目对陶博先生的采访中,陶博先生曾回答过一个问题“一个中国法学院的学生也能修改美国最优秀律师起草的英文合同吗?”

陶博先生对该问题的回答也正是他对于这门课程设置的初衷和目标。

陶博先生具有几十年为美国客户起草和谈判中英双语合同的经验,上世纪八十年代他在贝克·麦坚时芝加哥分所创建了中国法律小组,小组十余位成员均为中国人,他是唯一的“老外”。多年来和中国同事们一起工作,陶博先生对法律英语的歧义分析收获颇多,并围绕该主题写了四本书。

“我希望能教会我的学生们如何找出合同的歧义、如何分析歧义,以及如何减少因歧义产生的风险,以保护客户的利益。让中国法学院的学生通过学习和运用这些知识与技能,改进并帮助哪怕是最资深的律师事务所和公司法律顾问的工作。”陶博先生说道。

04. 课程内容及形式介绍

在第一节课前,陶博先生就布置了课前作业——审阅一份31页的技术制造许可协议。课程计划中,在课程大部分内容结束后,陶博先生会安排再次审阅,希望同学们在两次审阅中体会到自己的进步。在课程中,陶博先生选用了一些中国大公司和美国上市大公司的重要商务合同作为样本(合同来自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合同数据库),通过自己的经验让学生们学到三个重要的法律实操技能,即:(1)在审核合同时必备的对细节的关注;(2)对歧义问题在头脑里备有一个清单;(3)制定有效减少歧义的办法。

而期末考试就是要求学生对一份真实的英语合同进行审核并给出法律意见。在考卷中,陶博先生这样要求学生:“假设你是某公司的法律顾问,现在总顾问要你审核此协议,该协议今后会用于相似的交易中,请看看该协议是否需要和如何改进?”学生们将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来审核合同中的歧义问题,给出法律评述,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保护公司的利益。

在批改完考卷之后,陶博先生会花两周的时间挑选出学生们写出的最佳法律意见,汇总成一个20页至30页的报告,然后发送给该合同当事方的法律总顾问。在邮件中,陶博先生阐明:“该报告不代表我本人或我工作了几十年的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的正式法律意见。它仅仅是法学院学生的意见,他们还不是执业律师。因为学生对公司业务缺乏了解,他们仅以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为出发点寻找并修改歧义。然而他们免费提供的意见可有益于所涉及的公司。”在过去的几年中,陶博先生从有关公司的法律部门收到了许多积极的反馈,诸如:

“非常感谢您和我们分享您与您学生们的见解。因为您选用的考试合同与我们负责的项目有关,我们小组收到了法律总顾问送来的你们撰写的相关报告。显而易见,您与您学生在这份合同上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你们的见解对我们也非常有启发性,我们十分感谢您愿意和我们分享这些宝贵的意见。”

(“We wanted to contact you to let you know how much we appreciate the insights you shared with us from you and your students. [The general counsel] passed your [summary] on to our group because we worked on the transaction that ultimately gave rise to the [exam contract]. It is always illuminating to have fresh sets of eyes reviewing our work, and it is clear that you and your students put a lot of thought and effort into reading and thinking about the [exam contract] you used in your class. Thank you for sharing the resulting insights with us. We will definitely keep them in mind.”)(邮件原文由陶博先生提供。)

05. 授课老师期望

对于在STL开设这门课,陶博先生表示:“‘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能够让一个中国法学院的学生也能修改美国最优秀律师起草的英文合同,我也自诩这是我投身中美合作法学教育的一大成就。”

“Study hard, be grateful, and be modest.”(勤勉,感恩,谦逊)最后谈及对学生的寄语,陶博先生这样说道。

06. 课程评价

陶博先生对大家的寄语同时也是一直以来他对自己和其教授课程的要求,参与课程的STL同学都表示学有所获,并在课程评价中给了比较好的反馈。

参与课程的李同学说道:“老师在很多细节上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专业法律人才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小到文件命名方式、每节课开头的流程梳理。让我充分意识到,如果以后在律所工作,如何井井有条地整理自己的文件,如何与客户沟通时清晰表明流程。这是一门上完后全方位都很有收获的课程。甚至后来在一次律所的笔试中,我面对着题目给出的合同翻译题,都能敏锐察觉到该合同条款存在歧义,并在答卷上写下了对合同的建议。那时我的脑海里浮现了老师常常在课上对我们说的——‘人人都知道合同纠纷是常见的,却甚少有人研究如何从一开始就避免这些歧义。’这是一门让我成长很大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