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根据《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发布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本通知所附名单中的考生可参加复试,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复试,国际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

一、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复试分数线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在北京大学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确定2018年招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法律硕士(非法学):英语50,政治50,专业一90,专业二90,总分355

法律硕士(法 学):英语50,政治50,专业一90,专业二90,总分350

二、复试时间、地点和流程

项目

时间

地点

备注

资格审查

3月17日8:30-17:303月18日10:00-12:00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新大楼410办公室

1.请在复试前4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请见本通知第三条。(3月19日面试的同学请在3月18日LSAT考试前完成资格审查)。2.进行资格审查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

面试

3月17日 -19日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国际法学院新大楼

个人具体面试时间和教室号将发送到考生考研报名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LSAT-STL笔试

3月18日14:00-18:00

请携带2B铅笔、钢笔或签字笔、橡皮等文具用品,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

三、资格审查

  1. 根据《北京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院系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时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 登录规则:用户账号为“bd2018”+报名号(北京大学报名点);“wd2018”+报名号(非北京大学报名点)。用户初始密码为考生本人出生日期的8 位数字。例如:用户账号bd2018110112345; 用户密码19801001。考生登录后点击右侧“网上报名”按钮,在项目列表中选择“硕士研究生招生”,点击左侧的“复试相关表格”即可下载到本地后再打印。

(2)正式中、英文成绩单(中文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中文原件1份,复印件6份;请再准备英文成绩单6份,可根据中文版翻译);

(3)中、英文个人陈述(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下载,中英文陈述各6份,需要签名);

(4)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历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5)中、英文简历各6份。

  1. 法律硕士(法本)考生请于3月15日之前提交一份有代表性的专业相关文章至admission@stl.pku.edu.cn(无须曾经发表,可以基于毕业论文、课程论文、案例分析报告、读书报告等修改而成),篇幅限制在5000-10000字。

  2.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的原件(学科不限)。

  3.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5. 未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四、具体复试安排

  1. 复试方式:面试和LSAT-STL考试;

  2. 复试内容:复试主要使用语言为英语,主要考察学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及对法律职业的认识及法律职业素质的体现;

  3. 复试时间要求:请考生按复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准备教室;

  4. 面试具体程序:复试学生轮流面试,每次一人。

五、录取

  1.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初试和复试后的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复试部分,面试成绩占比80%,LSAT笔试成绩占比20%。考生总成绩=初试各门总成绩/5×5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LSAT成绩×20%)×50%。

  3. 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将在我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4. 调剂录取:对于达到当年教育部规定的全国复试分数线、但不能参加我院复试者,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者,可以向外院校调剂。

  5. 录取通知书: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北京大学拟定于6月中上旬发送录取通知书。

  6. 体检: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其他

1.有关学费、奖学金、住宿及培养方面的事宜,请参阅2018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及北京大学相关规定;

2.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法律硕士将全部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养;

招生咨询:0755-26032287

邮箱:admission@stl.pku.edu.cn

网址:https://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8年3月12日

附件: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2018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名单